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读者指南
第一条 在校师生请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,凭借阅证入馆。
第二条 师生办理借阅证办法:学生凭学生证办理,教师凭工作证办理。学生原则上集体办理。
第三条 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若有遗失,请立即挂失,并办理补办手续。
第四条 外借图书应按规定日期归还,超期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五条 离校应交还借阅证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第六条 图书馆是学习知识的高雅场所,进门应当衣冠整洁,禁止穿拖鞋背心入室;不得携带食品、饮料等入内;不得高声喧哗、打闹;入室应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,做到行为文明礼貌。
第七条 图书报刊资料属于公共财产,应当自觉爱护图书,不得有破坏、污损等行为,如有损坏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八条 请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不得乱丢纸屑,不得随地吐痰,不得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
第九条 图书馆全部书刊资料均实行开架借阅,不得携带任何包入内。入馆前请妥善处置私人物品,若有遗失,后果自负。
第十条 不得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。
第十一条 应当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,听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
二〇一九年九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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