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管理规定
日期:2019-09-23 00:00:00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1597
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读者须知

一、在校师生请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,凭借阅证入馆。

二、师生办理借阅证办法:学生凭学生证办理,教师凭工作证办理。学生原则上集体办理。

三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若有遗失,请立即挂失,并办理补办手续。

四、外借图书应按规定日期归还,超期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五、离校应注销借阅证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六、图书馆是学习知识的高雅场所,进门应当衣冠整洁,禁止穿拖鞋、背心入室;不得携带食品、饮料等入内;不得高声喧哗、打闹;入室应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,做到行为文明礼貌。

七、图书、报刊资料属于公共财产,应当自觉爱护,不得有破坏、污损等行为,如有损坏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八、请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不得乱丢纸屑,不得随地吐痰,不得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

九、图书馆全部书刊资料均实行开架借阅,不得携带任何包入内。入馆前请妥善处置私人物品,若有遗失,后果自负。

十、不得在馆内从事娱乐和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。

十一、应当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,听从工作人员管理。 
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入室规则

为了给读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并规范阅览室的管理,特制定如下规则,请自觉遵守:

一、本院师生必须凭借阅证进入阅览室。

二、私人书刊、背包、雨伞等物品不得带入阅览室。如因特殊情况带入者,应当按要求暂存在指定地点。离馆时自行带走,财物安全由本人负责。

三、保持阅览室内清洁卫生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携带食品、饮料等入内。

四、查阅期刊、报纸时,要自觉爱护报刊,不得有破坏、污损等行为,如有损坏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五、阅览室陈列的报纸、期刊,只能在馆内阅览,一律不外借。

六、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将期刊、报纸带出阅览室,违者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则

一、自习室内一律不允许用私人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等)占座位,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

二、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,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(不超过20分钟)。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,后来者即可使用此座位。

三、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,由保安人员调解,对占座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,屡次占座要给予“停止借书权限”的处理。

四、爱护自习室的设备,不得私自将桌椅搬出室外。

五、禁止在自习室内吃食物,注意自习室内的清洁卫生。

六、个人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若发生被盗、被毁情况,一律责任自负。
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教师阅览室管理规则

一、教师阅览室的主要读者仅限本院教职员工。

二、本室内所有文献以全开架方式凭证阅读,入室读者须凭借阅证进入阅览室。

三、本室主要藏书范围,系工具书、教学参考书、新出版的专业文献、少量外文资料及个人赠书。本室图书原则上不外借。确系工作需要外借,需馆长签字同意,方可借出。

四、爱护图书,人人有责,不得在书上圈点批注、撕毁、盗页,违者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罚。

五、保持室内安静,禁止在室内吸烟、乱扔杂物,不准随地吐痰,违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
六、本室资料如需复印,请在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后,方可复印,即时归还。
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读者上机规则

一、师生入室凭借阅证进入,实行实名上网,请自觉遵守阅览规则,爱护学校财产,按正确程序进行操作,有事请找管理人员。如发现人为损坏,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
二、保持阅览室安静,不得在室内高声喧哗,不得寻衅滋事。

三、爱护公共卫生,保持室内清洁,不得在室内乱丢垃圾及随地吐痰,严禁在室内吸烟及使用明火

四、正确开展网上阅览,获取有价值、有意义的信息,不能用任何方式阅览垃圾信息,如有下载需要,请通过管理员在主机下载。

五、在规定时间内结束阅览,办完有关手续后有序离馆。 
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图书外借有关规定

一、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外借馆藏图书资料。

二、在书库内选择图书时,阅毕不借,请将图书放回原处,不要故意乱架、隐藏。欲外借图书,到管理员处办理外借手续,不要擅自带走。

三、外借图书借期及册数规定:教师借期30天,每证可借5册;学生借期20天,每证可借2册。书未看完,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,续借天数为10天。

四、入库读者应当爱护书刊,不得撕毁、污损、偷盗,违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。 
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关于对超期、遗失、污损、偷窃书刊资料的处理规定

为保证图书馆馆藏资源的完整性,保障馆藏书刊的正常流通,防止学院资产的流失或被据为己有,根据学院对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馆实际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全校师生凭借阅证借阅图书。师生借期和册数按《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》执行,请共同遵守。

二、遗失书刊以赔偿原样书刊为原则,在无法赔偿原样书刊时,按原书价的25倍赔偿并交纳加工费5元。如在一个月内找回遗失书刊,可持原书刊和交款收据领回所交款项(如超期须交超期费),超过一个月不予退款。

三、损坏书刊,以赔偿原样书刊为原则,封底、封面轻微损坏的,按原书刊价10%进行赔偿,损坏严重的(影响原文)按书刊原价的3倍赔偿,并交纳加工费5元。

四、多卷书、套书中的一册遗失,原则上按原样书赔偿,若不能赔偿原样书,则按原套价赔偿。

五、污损书刊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理:

(第一款) 凡用铅笔勾画、涂改的借书人请将污损处擦净,并予以批评教育。

(第二款) 凡用钢笔、圆珠笔、毛笔勾画、涂改或撕掉插图和张页,丢失其他附件(如附图、软盘、光盘)时,参照第二条到第五条的有关赔款办法处理。

(第三款) 凡污损丢失图书封皮者,需交纳加工费5元。

六、凡偷窃我馆图书和报刊资料者,除按书价的10倍罚款外,并报有关院系、部门处理。

 

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读者借阅证管理办法(试行)

一、凡办理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借阅证的师生员工,请按以下办法办理、使用借阅证。

二、学生请以班为单位统一到图书馆办公室提交个人信息,办理借阅证。个人信息包含姓名、性别、系别、班级、学号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老师请带工作证并填写个人信息。(个人信息统一由管理员输入数据库)

三、个别未参与集体统一办理手续的学生,请携带学生证和一卡通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。

四、一卡通办理借阅功能后请妥善保管,在使用过程中若有遗失,应及时挂失。若被他人盗用借书,后果自负。

五、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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